山东省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
(一)探矿权人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探矿权出让收益的30%,且不少于1000万元;剩余部分在转为采矿权后,在采矿权首次设立有效期内按年度缴纳,期限 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出让时,按附件1的标准确定并一次性征收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油气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矿业权出让
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类型确定一次性缴纳标准,建设规模为大型且出让收益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建设规模为中型且出让收益在2000万元(含)以下的、建设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18〕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丨关于《山东省矿业权出让
鉴于《办法》中起始价征收标准等部分事项尚未明确,6月1日,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转发了《办法》,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在新旧政策过渡期间的政策执行提出具体要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
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为进一步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优化矿产资源配置,规范矿业权网上交易行为,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相关规 关于公布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通告 按照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制 政策详情页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政策解读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此后,为落实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财政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政发〔2004〕21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有关行政强制部分规章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山东采矿权价款标准
山东采矿权价款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价款分期处置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必须有承诺缴纳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需补缴价款的资源储量)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经纬依据《矿井地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4年3月12日 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山东省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取使用管理暂行规。道客巴巴关于印发《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取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财建[003]55号各市财政局、国土资源规划与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山东省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中国政府网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方案的通知 【 大 中 小 】 来源: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作者: 时间: 00:00 浏览 0 人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方案的通知pdf 【关闭窗口】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60%;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年 第五条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二)采矿权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
山东省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尽在上海矿山破碎机网, 上海矿山破碎机网提供沙石厂粉碎设备、石料生产线、矿石破碎线、制砂生产线、磨粉生产线、建筑垃圾回收等多项破碎筛分一条龙服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减轻矿山企业年度缴纳负担,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鲁财综〔2019〕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60%;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年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 【 大 中 小 】 来源: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作者: 时间: 00:00 浏览 0 人次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pdf 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与调整矿业权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与调整矿业权价款缴纳标准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2009〕112号 ®提示:根据《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0年第15号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出让所得、采矿登记费征收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九条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第十条 申请国家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出让所得、采矿登记费征收
关于印发《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采矿权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缴纳,采矿权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采矿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 (一)采矿权价款在1500万元以下的,采矿权人应一次性缴纳。 (二)采矿权价款在1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取使用管理暂行规。道客巴巴关于印发《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取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财建[003]55号各市财政局、国土资源规划与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山东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第五条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 探矿权使用费 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二) 采矿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政发〔2004〕21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有关行政强制部分规章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山东采矿权价款标准
山东采矿权价款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价款分期处置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必须有承诺缴纳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需补缴价款的资源储量)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经纬依据《矿井地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4年3月12日 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山东省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取使用管理暂行规。道客巴巴关于印发《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取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财建[003]55号各市财政局、国土资源规划与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2007年2月25日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山东省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中国政府网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方案的通知 【 大 中 小 】 来源: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作者: 时间: 00:00 浏览 0 人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方案的通知pdf 【关闭窗口】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
山东省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山东省政府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足额以资金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如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年缴纳比例应不低于60%;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年